法律審判、文本與藝術創作--看見故事,發現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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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

課程公告-要到課程網站看文章喔

惠馨老師上節課有提到一個古代的審判書,
大書僮已經把要看的區段打好了。
原始文件檔沒有標點符號,
我讀過幾次後,把標點符號標上去了。
大家試著唸唸看,是精采的連續劇。
這禮拜上課,我會帶電子檔到。
也建議大家自己如果有需要,
自己印著來上課喔!!
這禮拜會上到喔!
如果你沒有帳號可以登錄,
請把學號、姓名、信箱,
寄到大書僮信箱m9692002@mam.tnua.edu.tw
大書僮加好會再回信給您。

大書僮說故事-離家20年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能請求離婚

大書僮說故事系列,將會是大書僮對於上課內容的一些部分來跟大家分享。
歡迎大家看完後,也可以到課程網頁分享你的看法喔!!
第一篇就先跟大家分享,惠馨老師希望大家看一下的故事。
『離家20年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能請求離婚』
(第一節課有印給大家,大書僮也將電子檔放到課程網頁上了。)

文章中,被上訴人指的是先生,上訴人是太太。太太認為她們的婚姻是雙方家長作主,她配合生小孩、還被打希望訴請離婚。不過法院認為其論述沒有證據。且分居二十多年是太太自己離家造成的,且沒有盡照顧小孩之責,導致婚姻有重大破綻,法院也認為太太要為這件事負較重的責任。再加上法官認為『民法』無法以自身有難以治療之病來訴請離婚。所以太太敗訴了,無法申請離婚。
不知道大家看完這故事感覺如何,我覺得有看到一種瓊瑤小說系列的感覺。一段沒有愛的感情,當女生完成他的義務後,她決定離去。但當女人變母親時,要與自己的骨肉分離,這是要有多大的力量、多大的委曲與怨恨,讓她不得不捨去她的孩子、狠下心來不照顧她的孩子,要離開這個家庭去尋求她的自由。不過,當走進公正的法庭,我的這些詮釋觀點好像都不能被當作佐證。
但這是我看到審判書後,從母親的一個觀點來想。但事實是不是這樣,不知道?但我們可以發現,法庭上詮釋事情的觀點跟一般觀點就很明顯的不同。感覺法庭已經完全將情抽離,只考慮證據、合理性與邏輯,加入感情的思考是不被容許的。而這樣的觀點或許也是我們在法律敘事中會發現的第一個觀點,相對於平常較會用感性、感情、感動在詮釋敘述的藝術大學學生,這種觀點跟你產生挑戰了嗎?

2008年2月22日 星期五

大書僮抖書包~第1週課程筆記與互動

各位親愛的修課同學們:
看到大書僮的抖書袋系列,即是代表課程筆記到~~
同時也會再筆記末跟大家講一下惠馨希望大家下禮拜能有的小互動。
(不強迫大家但鼓勵大家互動)。

其實,第一週大家也可以知道,
大部份內容比較多都會是聊聊天。
但,大家可以發現,我們的惠馨院長除了是法律人外。
也是個藝文人喔!院長侃侃而談了幾部她所喜歡的藝術作品。
也告訴了大家,她對這節課最大的期待。
那就是北藝大的未來藝術家們,可以在這節課中發現很多創作素材。
創造出更多屬於臺灣自身、本土的精彩文本。
當然,北藝大的優秀藝術學生們,更是吸引本節課所有講師來上課的原因。
每週課程的介紹在網站都有大家可以去看看

今天比較主要的重點在如何尋找裁判書,
大書僮就直接把司法院尋可以蒐尋裁判書的網址給大家。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就是這個網址,大家可以試著找找看。
法院名稱大家請選擇地方法院即可,裁判類別則選刑事或民事即可。
輸入你喜歡的關鍵字(如:殺人、放火、通姦、強暴),就可以找到一些裁判書。
惠馨老師希望大家可以找找看,然後請大家po的課程網站去。
第一po坐沙發的會有送書喔!!

接著,老師請大家看一下今天講義裡第一個個案,
即是 一、離家20年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能請求離婚。
與再過來大書僮會給大家看的古代判決書。
下次上課互動會更有趣。
以上是本週筆記。請大家再等等~大書僮會再送上大書僮說故事系列!!

歡迎大家黏上『藍色蜘蛛網』


第一週~~
歡迎大家一起來黏上『藍色蜘蛛網』,
『藍色蜘蛛網』是我跟奕璇私底下喜歡戲稱這節課的暱稱。
跟老師們討論課程的內容時,
發現這門課的案例超像『藍色蜘蛛網』的劇情。
期待大家跟我們一起享受這些故事,
也從這些故事中,體會法律的文化。
也像我們設計的海報上所說的
:看見故事發現愛。

同時,大家有看到修課規範吧!!
看起來大大一頁,好像有點可怕!
其實沒那麼誇張~~~大家可以發現,
其實作業都還挺輕鬆的,不用擔心。
而且本節課有一大一小書僮倆~~
陪各位一起讀。所以大家快去找更多人來一起修課吧!!
很好玩的。
今天來的一個也都別跑~留下來陪我們一學期吧!

大書僮-紹元

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

法律審判、文本與藝術創作--看見故事發現愛




看到「法律」兩個字就想掉頭走人嗎? 且慢!這是全國絕無僅有的一門課!硬梆梆的法條?冷冰冰的法律文件?放心,在這節課你看不到!在文學與小說作品中體驗人性糾葛與法律規範的起源,在法庭審判的真實故事中,挖掘藝術創作的文本。
即將開課的關渡講座「法律文化與敘事」,主持人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老師說:「這門課不談法條,這個課程只有一個很小但很重要的目標,就是讓國內最優秀的藝術創作者能夠在本土的法律故事中,找到根植於這塊土地的、藝術創作的文本。」

本課程邀集國內長期關懷人文社會與性別議題的法律學者,從法制史、人類學、社會學與性別等觀點出發,探討文學作品、法律文書與法庭審判故事中所見證個人、群體與法律規範之間的拉扯,引領同學貼近最赤裸的人性、權力與法律規範的議題。

政大法律系黃源盛老師將從人性的角度切入,藉由文學經典與他個人小說創作作品的討論,探討人性的糾葛與法律規範的起源。兩位長期關懷性別議題、年輕熱情的法律學者郭書琴老師和王曉丹老師,則將帶領同學從多元與差異的視角,深度凝視法庭審判故事中的性別議題,在同志收養爭取合法化、外籍配偶法律相關規範議題中,檢視主流性別與族群對於法律規範的支配性;在離婚、家暴的審判故事中,探討婚姻故事中的性別、情愛與權力糾葛;至於性侵案件中,被害人何以會在法庭上失去為自己言說的能力,法庭--一個法律語言所構築的世界,如何聽到、聽懂身心受創的被害人經驗,一個真實的審判故事,更是一個值得深思的法律文化與性別權力的議題。

誠如惠馨院長所說,一直以來許多創作都是在討論外國的文本,很少有機會貼近台灣的文本。其實,許多法律故事都有著高度的張力,期望這門課程也可以是一個社會實踐的場域,讓學生能夠從這些深刻而且傷痛的故事中認識法律的基本概念,也能找到創作的素材與力量 ,建立藝術創作與法律之間的想像、連結與對話。從藝術創作者的觀點出發,藉由藝術的力量,反思法律文化中所隱含的人性、情愛與權力的社會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