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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大書僮~~參訪法庭實況報導!!

五月二十三號,豔陽高照的日子。似乎是知道我們要出遊似的,天氣十分地晴朗,甚至應該要說十分炎熱。但完全不影響大家要去參訪法庭的好心情,三十個修課同學在黃源盛教授、吳玉鈴老師的帶領,共同科陳致宏老師、茹芬助理、千慈助理的陪同下一同前往基隆地方法院進行法庭參訪。在一整學期的課程後,同學們表示對這次的參訪十分的期待,由於課程中老師們分享了許多個案的故事,這些故事中有許多場景都是發生在法庭上,而法庭上也呈現了法官、被告、原告三方面的各種法律、人性、情愛的糾纏,如今真能走進這個上演真實人生故事的舞台,同學不僅興奮、也期待著會看到什麼樣的人生故事會在法庭上演。

本次帶領我們參觀基隆地方法院的是源盛老師的同學庭長陳志祥法官,陳法官特別在源盛老師的熱情邀約下,排除其繁忙之公務,帶領我們參觀法院,基隆地方院長李慧兒在開庭結束後也特別趕來接待、歡迎我們的參訪,也與我們簡述基隆地方法院的現況。同時,也請書記官長一同帶領我們參訪,為我們解說。本校也由吳玉玲老師代表,致贈本校簡介與紀念品,感謝基隆地方法院的大力協助。

在院長、庭長大略簡述基隆地方法院的現況後,便安排播放了一支介紹司法改革的十分鐘短片,讓大家了解了司法改革的原因、現況與發展。同時,同學們也針對一些與影片內容相關的問題與庭長互動。而後,便由庭長與官長的帶領下參觀了法庭、結婚公證禮堂、專門拍賣法拍屋的拍賣投標室以及專門處理家庭紛爭的家事法庭。官長也一一仔細的為同學們解說,同時也告訴同學們最新的法律知識與一些在法院裡要注意的事。例如:在我們參觀的那天,臺灣的結婚制度正式改為登記制,夫妻要正式成為夫妻必須要帶著證件前往戶政事務所進行正式登記,還有該如何投標法拍屋…等等。同學們在參觀的過程也把握這難得的機會,坐坐法官位、扮演法官,或是當當檢察官、被告或是原告。也有女同學表示基隆地院非常貼心,結婚公證禮堂鋪上了紅地毯、掛著大紅喜字、還有紅色的座椅和羅馬花柱,雖然只是公證也好像是在教堂結婚般浪漫,沒想到法院也有這樣溫馨的地方。

而這次由於是週五早上,是法院比較沒有開庭的時段。但我們還是有機會參觀了一個由陳庭長所主持的公開庭,是關於吸食毒品的庭。這個庭主要是一個吸食毒品的累犯,而我們所參觀的過程,是從準備程序開始一直到進入問答與審判的過程。庭長於開庭前跟我們解釋到被告原本是不認罪、表示他沒有吸食毒品,而在審問的過程中,被告認罪了!承認他有吸食毒品,讓大家不驚感到好奇。而同學們在參觀的過程,都十分專注的看著法庭上的一切過程。在審問結束後,庭長與檢察官也都在留下來與大家討論,同學們也針對剛剛審問過程中的疑惑提出問題,如:最後審判的結果會是如何、如果法官與檢察官意見相左時,又該如何處理…….等等問題,而庭長與檢察官也一一回覆同學們的問題。

在回程的路上,我們也一一問到同學們對於法庭參訪的心得,大家都表示這是一個很難得的經驗,也希望這輩子就來這一次法院就好,不然下次也要是因為結婚公證、或是買房子而來,法庭可能不要再進去了。大家也提到最有衝擊的就是看到犯人從秘密通道被帶進法庭的那一刻,這一切都太逼真了!犯人超酷的,就跟真的一樣!(TA小note:廢言,你在法庭裡,犯人當然是真的!)審判的過程中,雖然毒犯很快就認罪了,但是大家對於平時上課所聽到的、所想像的狀況,都一一真實在眼前發現,都感到非常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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